廉署:勿亂稱「成功爭取」

廉署:勿亂稱「成功爭取」

【本報訊】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明起接受提名,廉政公署預料今屆參選人數較多,部份更是首次參選,所以提早展開宣傳教育工作。廉署選舉事務統籌張愛倫特別提醒參選人,勿胡亂宣稱「成功爭取」某建設或措施,否則可能屬誇大陳述而違法。

失實陳述屬違法

張愛倫昨在記者會上舉例,若某候選人在選舉廣告中聲稱成功爭取興建某個公園,「但事實上翻查會議紀錄,佢只係出席過一次會議,而且仲唔係佢提出建公園,咁就可能已經觸犯法例。」她提醒候選人及其助選人員要小心謹慎,以免誤墮法網。
廉署於上屆立法會選舉共接獲153宗舉報,當中56%涉沒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發佈候選人失實陳述及不符合規定的選舉廣告等性質較輕微的非法行為;另44%涉賄選及向選民提供飲食娛樂款待等舞弊行為。

涉立法會選舉廉署接獲舉報

項目:舉報
04年(宗):153
07年補選(宗):20

項目:可追查個案
04年(宗):138
07年補選(宗):17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