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行騙案底的青年在報章登廣告,以重金誠聘三級片演員作招徠,成功騙得急需用錢的單親媽媽應徵,到公寓性交「拍片」。當單親媽媽以為轉場景,模仿日本AV片情節,甘願被蒙眼、封嘴及雙手反鎖背後,青年已施施然將其手袋偷走,並於一周內再登廣告騙人,終被女警假扮應徵者引他出洞拘捕。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非法性交及一項盜竊罪,被判囚34個月。
記者:陳曉薇
被告倪育嘉(28歲),過往有行劫及傷人等案底,04年因行騙罪判囚14個月。他昨承認於去年12月28日,以虛假藉口向事主X小姐(35歲)提供工作,促致對方與他進行性交,並偷走X小姐的手袋、銀包、現金100元等財物。
聲稱片酬23000元
案情指,X為單親媽媽,案發時任酒樓侍應,去年底因急要錢用,見到《東方日報》一則誠聘三級片演員的分類廣告,便致電被告。被告向她聲稱在港拍片可獲23,000元片酬,在韓國拍則可獲50,000元,還講明要「打真軍」,並有被蒙眼及綁手等情節。兩人案發晚相約同往旺角洗衣街的「迎賓賓館」,入房後被告先替X拍攝數張裸體床照,然後將相機裝在床頭,兩人繼而性交。之後X留在床上,由被告替她蒙眼,用膠紙封嘴及鞋帶反綁雙手,她以為要仿效日本AV情節再拍,怎料聽到關門聲,驚覺受騙。
她掙脫蒙眼布後,赤身跑到廁所,冲掉封口膠紙,才能呼救,後獲賓館職員鬆綁,報警求助。被告於一周內再登廣告,警方見廣告派女警假扮應徵,將他引到港鐵站見面,在場埋伏警員上前將他拘捕。據警方指,被告曾落4次類似廣告,警方相信有其他受害者,但無人報案。被告聲稱向朋友借來相機,並無真正拍色情相片及片段。控方指,X受騙後感到不快,得悉被告落網後已釋懷。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案發時與女友分手,心情低落,才接受朋友建議,落廣告「玩吓」,他對引起X尷尬,向她致歉。
官斥行為令人厭惡
法官李瀚良斥被告利用事主財困而性侵犯她,又令她受辱及感到壓力,更甚的是他將事主蒙眼綁起,偷走她的手袋,顯示他犯案時處心積慮,行為令人厭惡。被告在首次犯案後食髓知味,幸而女警及時將他引出洞,否則可能有更多受害人。
案件編號:DCCC281/08
單親媽媽被騙財色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