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8歲智障少女疑遇人不淑,男友無力還債,少女被強迫為娼,在旺角某指壓場所賣肉代還債,其間指壓管房涉將她強姦。少女其後成功逃出淫窟並通知男友,男友卻轉告該名管房將她捉回,繼續其皮肉生涯。少女在失蹤一個多月後,其母親終與她聯絡上,並報警拘捕涉嫌管房。
被告不准保釋
被告陳錦波(29歲),報稱無業,昨日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強姦及導致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賣淫兩項控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待警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主任裁判官馬漢璋鑑於控罪嚴重,不准被告保釋申請,還押監房候訊。
主控官指出,事主是一名18歲智障少女,事主為替欠債的男友還債,她經過安排於今年6月開始在旺角新填地街某指壓場從事妓女工作。被告當時是該指壓的管房,事主向被告表示不想再做妓女,被告涉嫌強姦及毆打她。
主控官續稱,事主一度逃離指壓場,她致電男友,男友竟聯絡被告,將事主藏身之處告知被告。被告帶同事主返回指壓場禁錮。事主母親其後電話聯絡事主,知悉其遭遇後立即報警,成功將她救出。
事主其後在街上認出被告。被告在警員警誡下承認要求事主做妓女,但否認曾強姦事主。
男友下落不明
控方指事主男友及男友的債主現時下落不明,擔心如准被告保釋,會影響警方的調查工作,且案件將轉解至較高級的法院審理,而警方掌握充份的證據,擔心被告會棄保潛逃。辯方則指被告可交出2,000元保釋金,每天到屯門警署報道,但申請最終遭拒絕。
案件編號:KCCC42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