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鑑於法院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被告判刑過輕或不一,上訴庭昨就同類罪行下判刑指引,將色情物品分四類。若管有小量最輕微的第一類,只涉兒童性愛姿勢的物品,可輕判社會服務令。若管有第四類,涉兒童與成人性交或人獸交的物品,可囚1至3年。有保護兒童團體歡迎指引,可反映香港杜絕兒童色情物品的決心。
兒童色情物品包括相片、電影、由電腦製作不涉真人的影像。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判罰款50萬至100萬元,及判監2至5年。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法庭過去處理同類案件時,刑罰不一,由緩刑、罰款至判監不等。
馬道立引述加拿大的案例指,兒童色情物品剝削兒童,令他們心理受創,鼓勵孌童活動,互聯網可能將物品廣泛流傳,必須判予阻嚇性刑罰。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應判即時監禁。
藏八千張鹹相未判監
上訴庭在判詞中參考英國案例,將兒童色情物品分成四類,並就管有每一類物品的初犯者作判刑指引。第一類涉兒童擺出性愛姿勢,應判囚1至6個月,如果管有少過20項第一類物品,可輕判社會服務令、感化或罰款。第二類是兒童與兒童之間的性行為或自慰,最高判囚9個月。第三類是成人與兒童之間不涉性交的性行為,判囚6至12個月。第四類是成人與兒童之間涉性交的性行為、性虐待及人獸交,判囚1至3年。
上訴庭指,若被告過去有同類涉及兒童案底,色情物品中涉年齡低的兒童,被告有意將物品分發或作商業用途,將會加重嚴重性,可判罰更高刑期。
兩名男子萬廣財及何恩橋,因藏有大量兒童色情物品,早前在裁判法院分別被輕判緩刑及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要求覆核兩人刑期。
有非禮案底的萬廣財管有1,157張兒童色情照及245段影片,上訴庭認為適合刑期應為判監3年。管有8,290張兒童色情照及205段短片的何恩橋,由於案發時只20歲,適合判入教導所,若他滿21歲,則應判監2年。但上訴庭沒有干預二人的判刑,維持原判。判刑指引只適用於日後的同類案件。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認為指引的方向性值得支持,但對於管有第二類物品的判刑指引,她則有保留。
案件編號:CAAR8、9/07
管有兒童色情照判刑指引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第一類:兒童做出性愛姿勢,不涉性行為
判刑指引:20項以上:判囚1至6個月、20項以下:社會服務令/感化/罰款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第二類:兒童間的性活動/兒童自慰
判刑指引:最高判囚9個月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第三類:成人與兒童之間不涉性交的性行為
判刑指引:判囚6至12個月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第四類:成人與兒童之間涉及性交的性行為、性虐待、人獸交
判刑指引:判囚1至3年
資料來源:上訴庭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