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已手下留情 官斥手段兇殘<br>啞鈴扑妻冷血夫囚64月

稱已手下留情 官斥手段兇殘
啞鈴扑妻冷血夫囚64月

【本報訊】曾於十多年前以鎚擊傷妻兒被判醫院令的綜援漢,再婚後重施故技,用八磅啞鈴向拒絕歡好的妻子扑頭施襲,事後冷靜洗淨現場血迹並更衣出外買食物。綜援漢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後親撰求情信,聲稱非常後悔,但在精神科醫生前卻淡化自己刑責,認為用啞鈴當武器已手下留情。法官昨日指斥被告手段兇殘,行為猖獗冷血,判囚5年4個月(64月)。
記者:黃幗慧

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梁錦根(55歲)自我形象搖擺不定,自制能力極差,為人偏激,重犯機率高,醫生批評他沒有如實說出與妻子的關係。被告向醫生指出,用啞鈴施襲是手下留情,不足以致命。

女事主林偉菊頭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搶救。

被告用八磅啞鈴擊傷妻子頭部,傷者證實頭骨破裂。

妻偶然會感覺暈眩

暫委法官潘敏琦斥被告將犯案經過輕描淡寫,是想淡化自己的受責性。被告在案發前一個月曾與妻子互相襲擊而判守行為,不久後再犯本案,向無還擊之力的妻子施襲,罪行變本加厲,手段兇殘。而犯案後他明知妻子受傷,仍奪門而出,兼且清洗血迹及外出購物,行為猖獗冷血,遂判上述刑期。
案情指出,去年11月16日,被告稱回內地談生意,要求已分開居住的妻子林偉菊(37歲)回上水金錢村寓所照顧7歲兒子。林婦翌日以為被告不在返家,遇見被告,被告要求與她性交,將林婦的褲脫掉。她拒絕要求,逃入廁所,被告以八磅啞鈴狂擊林婦的頭、背和手十多下,她將被告踢出廁所,反鎖室內,幾分鐘後,屋內沒有聲音,她不顧下身僅穿內褲,衝出屋外向鄰居求助,送院後證實頭骨破裂,縫了八針,現在偶然會感覺暈眩。被告在案發後返回單位被捕,他承認犯案,清潔單位的血迹後更衣外出,替兒子買食物。
被告在95年因不滿兒子欺負妹妹,用鐵鎚扑穿熟睡兒子的頭,前妻制止時也被擊傷。被告認罪,判9個月醫院令。
案件編號:HCCC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