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姊弟在天水圍34樓住所攀出窗外圖爬牆落街,昨在屯門裁判法院獲法庭頒下3年兒童保護令,交由社署監管以待入住院舍接受訓練。裁判官許肇強嚴斥,小姊弟的父母極之疏忽照顧子女,尤其是母親沉迷打機,導致子女幾近失學等問題,故接納社署建議頒兒童保護令,3個月後再索取進度報告。
記者:陳浩義
小姊弟分別8歲及6歲,昨由警員從保良局接到法庭,其父母則由兩名社工陪同到庭應訊。代表律師表示,已向父母解釋社署福利官的報告,他們並無異議。由於小姊弟的智力、讀書及自我照顧能力等有問題,福利官認為小姊弟適合住院式的監管接受訓練,尤其是姊姊已遲了接受訓練。
裁判官表示,明白照顧小姊弟極不容易,但其父母亦備受批評。父母極之疏忽,「生咗小朋友,唔係單係畀地方佢住、畀衫佢着、畀嘢佢食就得!」為人父母者應勞心勞力,盡心照顧子女。
母沉迷打機致子女失學
裁判官繼續訓斥父母,沒有正視小姊弟的問題。若及早找人協助評估,提供適當訓練,兩童不至於出現這麼多問題。尤其是母親,竟沉迷打機,導致子女幾近失學,女兒更為嚴重,她8歲大仍未懂得自己刷牙及洗澡。
至於今次事件,若不是兩童幸運地爬入鄰居住所平安獲救,後果不堪設想。裁判官更質問「你哋點做父母,點解仔女經常肚餓,要落街摷嘢食!」故頒令小姊弟暫交由保良局監管,以待安排合適院舍讓兩童入住接受訓練。
小姊弟的父親在庭外表示,接納法庭判決,他已無能為力,本身已打算找人幫助照顧子女。但他強調子女並非智商有問題,只是學習出現問題。對於法庭批評妻子沉迷打機,他稱經常在外返工,全不知情。其妻則毫不理會記者提問,急步與社工離開。
事發於6月21日,小姊弟在天水圍住所,從34樓高的單位攀出外牆,沿水渠向下爬,其間6歲弟弟一度失足跌至25樓,再爬入鄰居單位。8歲姊姊則在28樓爬入單位內,鄰居發現報警,將兩童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TMJP700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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