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涉嫌於過去半年、每周一次由深圳返港爆竊的香港男子,前日凌晨在尖沙嘴犯案得手後挾贓擬返回深圳銷贓時,在港鐵旺角東站被一直跟蹤監視的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拘捕,起回價值兩萬多元現金及手提電腦。
承認涉七宗案
被捕男子姓黎(47歲),涉嫌與今年2月至7月期間,港島及西九龍發生的多宗商業大廈爆竊案有關,經調查已被落案檢控一項盜竊罪名,今日解東區法院提堂。消息稱,有人被捕後已承認與七宗爆竊案有關,涉及財物約值114,000元,但警方相信不止此數,正深入調查。
消息稱,黎原與妻兒居於慈雲山公屋,近年偕家人搬往深圳居住,他每周中午時分返港專揀低層寫字樓進行爆竊,手法先去探路,覓得目標後購買螺絲批收藏在大廈後巷暗處,然後返回慈雲山住處小休至凌晨時分行動,得手後挾贓返回深圳變賣。
三個月前他在銅鑼灣犯案後行藏敗露,警方刑事情報科人員展開跟蹤監視,黎曾擺脫跟蹤的探員,至前日清晨5時45分,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在港鐵旺角東站發現黎,疑他犯案後北上,將他截停搜查,揭發他兩個多小時前在尖沙嘴一商業大廈進行爆竊,在他身上搜出約值27,000元的手提電腦及現金等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