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底,我重返闊別13年的故鄉。飛機降落時,萬家燈火湧進舷窗,滴溜溜兒轉。我着實吃了一驚:北京就像一個被放大了的燈光足球場。那是隆冬的晚上。出了海關,三個陌生人舉着「趙先生」牌子迎候我。他們高矮胖瘦不一,卻彼此相像,在弧光燈反襯下,有如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影子。歡迎儀式簡短而沉默,直到坐進一輛黑色轎車,他們才開始說話,很難分辨是客套還是威脅,燈光如潮讓我分神。
在兒時,北京的夜晚很暗很暗,比如今至少暗一百倍。舉個例子:我家鄰居鄭方龍住兩居室單元,共有三盞日光燈:客廳8瓦,臥室3瓦,廁所和廚房共用3瓦(掛在毗鄰的小窗上)。也就是說,當全家過年或豁出去不過日子的話,總耗電量才不過14瓦,還沒如今那時髦穿衣鏡環形燈泡中的一個亮。
這在三不老1號或許是個極端的例子,可就全北京而言,恐怕遠低於這個水平。我的同學往往全家一間屋一盞燈,由家長實行「燈火管制」。一拉燈,那功課怎麼辦?少廢話,明兒再說。
燈泡一般都不帶燈罩,昏黃柔潤,罩有一圈神秘的光暈,抹掉黑暗的眾多細節,突出某個高光點。那時的女孩不化妝不打扮,反而特別美,肯定與這燈光有關。日光燈的出現是一種災難,奪目刺眼,鋪天蓋地,無遮無攔。正如養雞場夜間照明為了讓母雞多下蛋一樣,日光燈創造的是白天的假象,人不下蛋,就更不得安寧,心煩意亂。可惜了的是美人不再,那臉光板鐵青,怎麼塗脂抹粉也沒用。其實受害最深的還是孩子,在日光燈下,他們無處躲藏,失去想像的空間,過早邁向野蠻的廣場。
據我們物理老師說,當人進入黑暗,短短幾分鐘內視力可增至二十萬倍。看來黑暗讓人洞若觀火。燈火本來是人類進化的標誌之一,但這進化一旦過了頭,反而成了睜眼瞎。想當年,我們就像狼一樣目光敏銳,迅速調節聚焦:刷──看到火光,刷──看到羊群,刷──看到無比美好的母狼。
要說當年「四眼」多,除了燈光條件,更主要是與學習態度有關。當年同學爭論中勝方最有力的論證是,農村黑燈瞎火,怎麼倒沒幾個「四眼」?儘管學校提供晚自習室(包括空間與充足的燈光),可擋不住靠時間差出人頭地的,更擋不住在正統知識外看閒書的,如一凡,鑽被窩用手電筒讀《紅樓夢》,早早加入「四眼」的行列。
當年北京路燈少,很多胡同根本沒路燈,既使有,也相隔三五十米,只能照亮路燈跟前那點兒地盤。大人常用「拍花子」來嚇唬我們。所謂「拍花子」,指的是用迷魂藥綁架拐賣孩子。這故事本身就是迷魂藥,讓多少孩子困惑,誰也說不清細節,比如用什麼玩意兒在腦袋上一拍,孩子就自動跟壞人走了?要有這先進武器,台灣不是早就解放了?沒準兒是解放前某個犯罪案例,在口頭傳說中添油加醋,順着歷史的胡同一直延伸到我的童年。(之一)
北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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