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她比我們想像中更堅強。結婚前夕,劉嘉玲勇敢剖白18年前被擄拍裸照的前因後果及事發經過。她說,當年因拒拍江湖大哥投資的電影惹禍,事發時她正前往苗僑偉的寓所,途中被人捉上車蒙住雙眼。「我並不恨那四個挾持我的人,他們完全沒有侵犯我,他們只不過奉命行事,我在心中連他們也感謝。」 記者:陳沛敏、陳月媚
廣州《南方都市報》昨日刊出本港作家林燕妮訪問43歲女藝人劉嘉玲的文章。快將與梁朝偉成婚的劉嘉玲首度親述1990年4月25日凌晨被擄經過:「十幾年前,很多江湖大哥都愛投資拍電影,有一個要我拍,我不肯拍,他們便那樣懲罰我了。」她說,事發前已接獲恐嚇電話,「其實在我還沒去苗僑偉家之前已經收過恐嚇電話,說甚麼:『你在明我在暗!』嚇得我連洗頭也不敢合上雙眼。」
怕被殺掉棄屍荒野
事發當日,劉嘉玲獨自駕車往何文田途中,被一輛私家車尾隨,劉嘉玲加速駛往停車場時撞閘,被尾隨私家車上的數名大漢擄走。「我在去苗僑偉家途中讓人捉上了汽車,他們把我雙眼蒙住,我害怕得很,恐怕他們把我殺掉,然後棄屍荒野,我一直在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我聽得見他們時時在講電話,似是接受指令。蒙着眼,我只聽見車聲。」
根據當時報道,劉嘉玲被擄約兩小時後獲釋,事後報警被劫,但後來銷案。今天她憶起獲釋後梁朝偉對她的默默支持:「回到苗僑偉家,偉仔(梁朝偉)見到我甚麼也沒說,只擁抱着我問:『你沒事吧?』他找過人查探那件事是誰主使的,他心裏所想的正是後來《阿飛正傳》裏那句話:『你們是甚麼男人來的?有槍你指着我好了。』」
免費拍戲擺平事件
梁朝偉後來查出是誰指使,但劉嘉玲還要替那人免費拍攝到荷蘭取景的電影,才擺平事件。「偉仔很不放心我獨個兒到外地拍戲,他推了所有片約跟我一塊兒去,天天陪着我。」事隔18年,一切已成往事,只餘寬恕。「我並不恨那四個挾持我的人,他們完全沒有侵犯我,他們只不過奉命行事而已,我在心中連他們也感謝。」
祖籍蘇州的劉嘉玲1980年隨父母移居香港,「我一直有自卑感,人家視我為大陸妹。直到那回十幾年前被人挾持所拍的裸照曝光,演藝界的人都站出來支持我,香港人都支持我,我是意料不到的。我要感謝所有人,真的,我十分感動。自從那個事件之後,我才消除了大陸妹的自卑感。」
站出來有如重生
劉嘉玲一路走來,與梁朝偉一起經歷了20個年頭的風風雨雨,她選擇勇敢面對自己的過去,「回想那件事,我有所得,我站起來了,亦改變了很多人對我的看法,包括特首、婦女團體、報紙、阿嬸,讓我知道這世界仍有同情和憐憫之心。之前因為我是大陸移民,一直對我有歧視的人,在那照片刊了出來之後,對我看法不同了,我整個人亦不同了,有如重生。」
劉嘉玲將踏入人生的另一階段,跟梁朝偉結婚,她說:「那一天請祝福我們吧。」
林燕妮昨日向本報證實近日為《南方都市報》跟劉嘉玲做專訪,但不願再作補充。劉嘉玲的助手昨日表示,嘉玲日前確曾接受林燕妮專訪。而劉嘉玲在訪問中提及當日駕車往苗僑偉家中被人擄走,苗僑偉昨日表示不想回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