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警特遣隊警長被指於反走私監視行動期間,藉故非禮出更僅三天的新紮師妹,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負責策劃的行動主管稱全男班進行喬裝監視,會引起走私集團懷疑,因此特意起用兩男兩女的組合,但並未指令下屬扮情侶。裁判官阮偉明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下周一進行結案陳詞。
上司未要求扮情侶
水警港外區特遣隊主管麥志雄高級督察昨供稱,本年3月4日他指示被告警長王耀華(44歲)、22歲新紮師妹及另外一男一女警員,喬裝遊客到西貢黃石碼頭,進行反走私監視行動。
他根據過往經驗及親身體會,認為如果派遣四名男警員到現場紮營,必定會被走私集團識破。他強調,這種組合並不代表要求警員扮情侶。他認為如果下屬按照他的指示行動,但仍然出現事故的話,他才需負上責任。
法庭裁定被告表證成立後,被告決定不上證人台自辯。辯方隨即傳召曾與被告共事的警司馮偉健出庭作品格證人,馮指被告是一名專業的警務人員,為人誠實可靠,十分顧家,未聞他有桃色緋聞。
案件編號:KTCC20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