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阿差」可能被追究

辱罵「阿差」可能被追究

【本報訊】《種族歧視條例》昨午通過後,一度引起一陣「種族恐慌」。醫生擔心診治少數族裔病人會「踩地雷」;學校憂慮沒八國語言教學就是違法。但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鄧爾邦強調條例非洪水猛獸,一切視乎行為合理與否,故意辱罵「阿差」、「賓賓」自然極可能犯法,醫生嘗試了跟少數族裔人士以英語溝通後未必會違例,條例也不會期望「街邊生果檔有多國語言紙牌」。

跨國食肆要有英文餐牌

鄧爾邦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法例生效後,對規模較大、服務使用者層面較多的機構,自然有較多期望,例如機場的使用者來自世界各地,自然需要有較多語言的標語。政府部門要面對不同種族的市民,也需顧及他們的語言需求。
屋村茶餐廳的顧客若主要是本地人,法例也不會強制東主提供多國語言的餐牌。但一間跨國連鎖式快餐店若有不少少數族裔客人光顧,就理應最少提供英文餐牌。他說法例不會規定街邊生果檔要寫上多國語言紙牌,「你去到意大利嘅街市,都唔會見到中文啦!」
新例有「種族騷擾」的條文,鄧爾邦舉例說,故意辱罵「阿差」、「鬼佬」、「賓賓」引起對方不滿,可被追究。不過,大家若只是說笑,對方也不覺有問題,就不構成罪行。
僱主招聘方面,若涉及體力勞動工作,由於會有不少南亞裔人士應徵,工作時又毋須書寫中文,招聘廣告最好就中、英文並茂。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補充,若中文報章聘請文字記者,自然不一定要提供英文廣告,「因為份工唔識中文就做唔到」。至於公立醫院或私家醫生,其實只要有嘗試跟病人以英文溝通,應該也不會犯法。

《種族歧視條例》規管的事例

行為:稱少數族裔人士「阿差」、「鬼佬」、「賓賓」
是否犯法:若只是說笑,對方也接受,沒有問題、若故意辱罵,對方感不滿,或構成「種族騷擾」

行為:茶餐廳沒烏都語、印尼文等餐牌
是否犯法:若該餐廳顧客主要是中國人,甚少南亞裔人士光顧,應沒問題

行為:跨國快餐店只得中文餐牌
是否犯法:若該快餐店平日有一定數量的少數族裔人士光顧,最少應提供英文餐牌

行為:醫院沒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繙譯
是否犯法:犯法,剛通過的條例,否決了有關語言歧視的豁免

行為:招聘廣告只得中文
是否犯法:要視乎工種及對職業技能的要求,如中文報章聘文字記者,沒問題;若招聘體力勞動工作,少數族裔人士也適合應徵,應同時刊登英文或其他國家語言的廣告

行為:公司不肯晉升少數族裔
是否犯法:犯法,因條例禁止僱主在僱用、升級、調職時因種族問題歧視

行為:僱主不聘用內地新移民
是否犯法:不犯法,因條例保障範圍只針對膚色及世系,不包括內地新移民

資料來源:平機會、融樂會、《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