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台助理節目主任陳敬創涉詐騙港台9.3萬元案,昨在區院被裁定12項罪名成立,保釋候判。對於陳大爆港台職員以自由撰稿人服務費9A表格,申領報紙及茶點費的做法,是「一代傳一代」,法官認為其說法誇大,認為只屬小撮員工做法。陳於開庭前已表明打定輸數,被定罪後表示:「希望自己嘅廣播生涯唔會完結。」記者:陳詠詩
案中提及其他港台員工涉案,署理廣播處處長傅小慧昨回應指,案件完結後會研究判詞,若有懷疑個案會繼續跟進,並重申港台02年已改革,先後成立內部審計小組及中央行政組,監管聘用及支薪程序。廉署則不予評論。
官斥自辯常改版本
被告陳敬創(40歲)昨被裁定10項代理人意圖騙主事人而使用文書及兩項串謀詐騙罪成。指他於01年2月至02年2月間製作《晨光第一線》時,曾墊支報紙及嘉賓茶點費,遂以9A表格指其母曾撰稿領回41,300元費用;另串謀主持人彭晴以彭母名義申領49,600元的士費,及串謀前港台助理廖倩怡支取《春風伴我行》的3,000元演出酬勞。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等候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法官邱智立裁決指,陳指上司及同事均濫用9A表格,更呈上多份附有開支詳情的9A表格副本,包括上司曾智華購買紅酒及晚膳、藝名貴花田的主持人陳寶玲,購買螢光棒和保險以及的士開支、當時為二台副節目總監的楊吉璽與節目監製歐陽德勛印卡片費。法官信納確有員工使用9A表格申領其他費用,但只為小撮員工,已事隔十多年,指陳誇大說成每個員工均這樣做。
法官信納控方證人證供,反指陳自辯時多番迴避,常改變版本,沒有講出全盤真相,並多番強調陳教育程度至碩士,在港台工作近15年,不可能不知道9A表格的用途。
每次演出收$3000
法官相信他是用9A表格領回營運開支,但表格上明顯是錯誤資料,是存心詐騙港台。
對於陳辯稱只是聽從上司何重恩及曾智華指示去做,法官認為其解釋矛盾及不合理。陳已位處節目編導,可以拒絕跟從或投訴,卻選擇濫用9A表格以方便的方法申領費用。法官指,陳未得公司審批便兼職演出《春風伴我行》,才以母親名義支薪以避過審查,而在處理彭晴支的士費的方法,恰巧每次費用均3,000元,明顯陳調整金額至與自由撰稿人的薪酬金額相符,以欺騙港台。
案件編號:DCCC937/07
特稿:「上司仍然關心我」
現年40歲的陳敬創,93年於加國碩士畢業後加入港台,至今仍在港台工作。陳於等候裁決期間,準備了前擴播處處長張敏儀及多間慈善機構共13封求情信,已呈上法官,又指同事亦有支持及慰問他,更謂「大家都知乜事」。
「對我嚟講係慘劇」
陳敬創現被定罪可能令他失掉熱愛的廣播工作,他庭外稱:「無得OnAir對我嚟講係一件慘劇」。他在自辯期間,曾經指其上司何重恩,曾以121張9A表格申領墊支的交通及報紙費、前二台台長張文新以同樣方法申領427.6元茶房費、車淑梅亦以此申領的士費。當陳被問及有否影響上司與同事間關係時,陳說:「朋友仍然係朋友……我夠膽講,我仍然關心上司,我上司仍然關心我。」
廉署於06至07年初先後拘捕多名港台員工,涉及同類案件,其中DJ梁奕倫及助理節目主任曾月娥已被定罪,分別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及緩刑;DJ「拿拿淋」李慧娜經審訊後脫罪;至於有份被捕的何重恩、DJ「Kawaii」黃惠及彭晴均沒有被起訴。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