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前女律師,03年遇上三車連環相撞意外,頸及腰部受傷,她要經常請病假,工作表現大受影響,喪失晉升和續約機會,成為專員的夢想落空,更患上抑鬱症,要看精神科醫生。她向肇事貨車司機索償800萬元,昨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可獲368萬元賠償。
災難性打擊
原告張敏儀(40歲)於00年加入公署當律師,平均月薪逾10萬元。03年9月30日,她乘坐丈夫的私家車駛近公主道,其後一輛的士遭輕型貨車撞向前,張的私家車再遭的士撞。張病癒復工後,發現資歷較她淺的同事獲晉升,成為她上司。張將白白喪失升職機會歸咎於交通意外,向輕型貨車司機譚兆榮和其僱主嘉業有限公司索償。
法官施鈞年昨頒佈判詞,接納不獲晉升的消息為張帶來災難性打擊,相信張的上司表示過會向專員推薦她升職。
案件編號:HCPI8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