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准撤限價沽空

證監准撤限價沽空

【本報訊】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昨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說,證監已批准在正常交易時段(早上10時至下午4時止)取消「限價沽空」制度,但最終視乎港交所(388)決定何時執行。
港交所發言人回應指,證監是在有限定條件下批准,對何時重新執行限價沽空有最終詮釋權,「究竟在甚麼市況波動時停止限價沽空,何時須再恢復等細節,港交所仍須與證監和業界商討,故暫未有時間表。」
限價沽空原是政府穩定股市的措施,防止有人用低於市場「最好沽盤價」進行沽空交易,避免股價被無限質低。措施最初在94年面世,96年又被取消,但亞洲金融風暴後,98年9月7日起再度實施。證券界人士普遍認為,措施削弱市場及定價過程的效率,證監雖曾考慮於去年11月取消,但最終因股市大幅波動而擱置至今。
港交所前獨立董事DavidWebb表示,限價沽空越快放行越好,收市競價時段亦應受惠。高盛亞洲證券衍生產品部執行董事李頌慈認為,現時限價沽空未放行,輪商不能發行太多認沽輪,因不能及時沽股票對冲,這問題未來料可改善。

收15宗Accumulator投訴

另外,韋奕禮表示,證監收到15宗有關Accumulator(累計認購股票期權合約)的投訴,當中12宗已轉介金管局。對於「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問題,他指投資者擁有800萬元資產僅為其中一項條件,惟這門檻已實行5年,證監或於今年夏季後檢討,年底落實公佈。與會的金管局助理總裁阮國恒亦強調,該局與證監的監管及審批準則一致,毋須為不同衍生產品訂立不同規管機制,最重要是確保能杜絕中介機構員工的不當銷售手法。
另外,韋奕禮任期至今年9月屆滿,他並無正面回應會否續約,僅強調「非常熱愛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