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震父母亡 雙程女賣淫養弟<br>聞判囚14天 冷靜向官點頭

四川地震父母亡 雙程女賣淫養弟
聞判囚14天 冷靜向官點頭

【本報訊】一名來自重慶的女子,父母及家人在四川大地震中罹難,只剩下於重慶讀大學的弟弟,姊姊於是肩負照顧家庭責任,惟弟弟學費頗巨,姊姊無處籌措,竟在生辰翌日來港賣淫,工作不足一日即遭警方拘捕。她昨在法庭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監14天。
自稱為弟賣身的被告女子譚高燕,現年24歲,來自重慶,昨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其間她在犯人欄內神色冷靜,沒有於庭上大哭大鬧,似已接受現實與命運的安排。她得知被判入獄後,微微向主任裁判官林偉權點頭示意,然後走入羈留室。
其後一名男子進入法庭,目送被告離開犯人欄,卻未及聽到判決,於是前往法庭詢問處向職員查詢。他向記者表示不知道被告家鄉情況。問及被告聲稱親友已於四川地震罹難一事,他道:「係咩?唔係好清楚。」至於他與被告是否相熟,他回應稱:「佢嚟到香港,我只不過介紹份工畀佢。」

為弟弟籌措大學學費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父母及親人均於本年5月的四川大地震中身亡,只有她和弟弟倖免於難,相依為命。她身為姊姊,負起照顧弟弟的責任,無奈生活迫人,兼且弟弟正於重慶工商大學攻讀機械工程二年級,開支甚大。被告不勝負荷,才隻身來港當娼,希望為弟弟籌措學費。
生於7月4日的被告,於生日翌日由重慶持雙程證來港,並於旺角新填地街一單位內,從事賣淫工作。警方旺角區特別職務隊於前日在上址附近巡查,拘捕四名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女子,當中一人正是被告,當時她未有向警員吐露苦衷。
早前亦有一名案底纍纍的兼職女侍應偷竊被捕,在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席前認罪後,聲稱犯罪只為賑濟居於四川的倖存親人。裁判官對她嚴詞斥責後,輕判她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涉案婦人聞判激動得向裁判官跪地叩頭。
案件編號:KTCC416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