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堂醫生違規罰款1.5萬

修身堂醫生違規罰款1.5萬

【本報訊】上市纖體公司修身堂旗下西醫張英傑,被指在其油麻地私人診所販賣屬危險藥物的減肥藥,卻沒有按規定詳細記錄藥物來源。他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三項未有按規定格式備存危險藥物登記冊,被判罰款1.5萬元,另外的三項類似控罪則獲控方撤銷。
辯方求情指,現年77歲的西醫張英傑執業40年,曾於台灣、悉尼及上海等地駐診,近年才回港行醫。他犯案只因不熟悉本港法例,只記下所有處方藥物的去向及應診者詳細資料,卻未有全數記錄涉案藥物的購入數量。他現已親自填寫登記冊,並和診所護士定期覆核資料。

登記危險減肥藥不實

案情指,去年8月28日上午,衞生署人員前往張英傑位於旺角大廈的私人診所,發現他獲授權處方含有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俗稱大力丸)、屬於危險藥物的減肥藥,並已將藥物妥善存放於上鎖的診療室。不過衞生署人員檢查登記冊時,發現實際的涉案藥物存量,比冊內紀錄的少3,730粒。
根據資料,衞生署於去年8月及今年1月,先後在張英傑位於「修身堂健康纖體服務中心」中環分店的診所,搜出大批含有禁用成份「氟苯丙胺」、服後可致嚴重心臟病的減肥膠囊;又於今年6月,在同一地點撿獲八樽減肥產品「Soloslim」,含可致命的西布曲明類似物。衞生署已將事件交警方跟進。
案件編號:KTS3548-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