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搜身指引或縱容剝光豬

新搜身指引或縱容剝光豬

【本報訊】警方本月一日開始實施三級制搜身指引,但多個民間團體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新指引存在很多灰色地帶,例如沒要求警員必須向被捕人士清楚交代「剝光豬」搜身原因;被扣人士每次步出羈留室再折返,警員也有權再「剝光豬」,容易淪為警察向被捕人士報復的工具。民間團體本周內將發起連串行動反對指引,並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團體擬提出司法覆核

七名民權行動組成員昨手持「唔剝就犯法」、「搜身變懲罰」等標語,在旺角街頭向公眾解釋新搜身指引的內容。行動組成員楊健濱指出,新指引列明若羈留者被搜身時不合作,警察可使用武力脫去對方衣物搜身。
楊稱,指引雖列出警員決定搜身範圍時的考慮因素,但沒要求警員必須清楚交代剝光豬搜身的原因,容易造成濫權,「淪為懲罰示威者嘅工具」。他舉例,警方去年拘捕利東街示威者後,曾以懷疑藏毒等藉口,對部份被捕人士剝光豬搜身。
社運人士謝柏齊表示,民間團體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新指引或違反《基本法》保障人身自由的條文,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會討論新指引。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應進一步修改指引,例如凡「剝光豬」搜身,都要一名總督察級人員到場監察,以防濫權。

團體反對搜身新指引行動

8/7:立法會門外示威

9/7:召集曾被警方剝光豬搜身人士開記者會申訴

10-11/7:在羈留所、法院門外聲援保衞皇后碼頭被控襲警的兩名示威者

13/7:發起民間團體遊行抗議搜身新指引未能保障人權

資料來源:民權行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