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勤時遇襲受傷慘變癱的警員朱振國(33歲),受傷至今接近3年,其妻昨代表他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身為僱主的警務處疏忽,令朱處身危險情況,遭受惡意傷害,引致他生命受到嚴重威脅,遂向襲擊者廖智勇及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務處處長索償。
朱於06年9月起轉往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接受治療,至今年2月送返本港,入住黃大仙醫院療養。其妻蔡燕萍昨接受訪問時表示,朱將會出院,現待警隊方面幫助,安排適合的宿舍。至於民事索償,她未知實際索償金額。
兇徒刑期增至10年
事發於05年7月19日,當時朱振國執勤巡邏至深水埗保安道,截查23歲青年廖智勇的身份時遇襲,遭廖以生果刀刺向頸部,導致腦萎縮。廖於06年因傷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判監6年,及後律政司申請覆核,上訴庭將刑期增至10年。
案件編號:HCPI4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