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監理處與業界達成共識<br>港設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

保險監理處與業界達成共識
港設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

【記者呂焯均報道】港府保險業監理處與保險業達成共識,在港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一旦保險公司倒閉,基金會賠償給投購了各類保險的市民。保險業聯會已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基金的細節,包括參考銀行存款保障基金每人最多賠償10萬元,為每張保單設定類似賠償上限。目前全港有800萬張人壽保單,賠償額考慮以保單已供款項和滾存紅利計算,不會計算保額。基金徵費將令投保人的保費增加,但預料增幅輕微。

設小組研究基金細則

目前港府已設立銀行存款保障基金、股票投資者賠償基金、強積金計劃成員賠償基金。保險業並沒有同類基金保障,只有根據保險公司條例,一旦非人壽保險公司無力償債,保單持有人對保險公司的剩餘資產享有優先申索權。若人壽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法庭可批准保單轉讓予另一間保險公司。
基於港人投購保險數目越趨龐大,雖然過去十多二十年只有澳洲曾發生一宗保險公司倒閉無力償還事故,但港府認為應成立保障基金作為安全網。保險業監理處今天將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滙報,已經與保險業聯會達成共識,原則上同意設立一個緊急基金,在保險公司無力償還時給予保單持有人保障。保聯已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基金的細則。
消息人士指出,保聯曾參考外國同類保障基金,保障範圍基本上都包括所有保單,也有不保障個別保險類別,「一般保單較簡單,火險、水險,保費都係一年年計,要計賠償唔難,最難係人壽,張單有供咗嘅錢、紅利,又有投保額。」外國的保障基金一般計算已繳保費及累積紅利,並設上限。
外國保障基金的徵費方式各有不同,有國家按月向收保險業徵收,當累積金額足夠應付需要時便暫停。也有待發生事故時才向保險業徵收。若徵費水平越高,也會拉高保費,這些都是保聯工作小組需詳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