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馬時亨任內政策風雨多

特稿:馬時亨任內政策風雨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圖)本周五將離職,他在政府任職6年,其中5年擔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雖然本港金融奉行自由市場運作,政府很少干預,但馬氏任內一些舉措,確實對金融市場有一定影響,其中包括一度惹起爭議的新股上市政策。

本周五離職

02年7月3日,馬時亨任局長只有兩天,便推翻前朝定下的精簡上市審批程序政策,提出保留上市委員會審批上市申請的制度。港交所(388)是按99年政府定出的金融監管藍圖,02年5月公佈上市審批新架構,提出解散上市委員會,上市審批權交由港交所行政總裁及上市科人員組成的內部小組處理。
不過,馬時亨指,為免港交所出現利益衝突,由公眾人士組成的上市委員會仍有存在必要,及至本月1日創業板改革新方案正式落實,創業板申請的上市審批權才由上市委員會下放給上市科,但主板新股的申請審批仍由上市委員會負責。
馬氏任內,上市審批權亦一再成為爭議性問題。03年3月,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表示,接納專家小組建議,提出把港交所的上市審批權移交證監會,引發港交所激烈反彈,最後在前特首董建華介入下,上述建議被擱置,由馬時亨出面收拾局面,宣佈保留港交所上市審批權,但將部份較重要的《上市規則》寫入法例,由證監執法,加強制裁力度。
不過,馬氏自04年3月宣佈要為主要的上市規則立法,至今仍未公佈詳情,未能在任內畫上完滿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