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度,所謂"ex",舊男友舊女友前妻前夫,大概分兩種。尤其是久別再逢之時。
一種,感覺像掉了五毫子的,另一種,令你像「打瀉晒」所有東西的。
「像掉了五毫子」的那種,偶爾相遇,風平浪靜,也無風雨也無晴,再見只道是尋常,hi和bye,無事人一樣,可能是時間關係,前塵經已落定,大方自若輕談淺笑,頂多心頭泛起蜻蜓點水式兩盞漣漪,微盪,到底輕舟已過,甚至可放開胸懷笑自嘲彼此當時的低能白痴。
「像打瀉晒嘢」的那種,XXL的鑊,往事並不如煙,事過未必境遷,就是遠遠在街上望見類似這種"ex"的物體已經方寸大亂,即使未能確定,可能人有相似,已經心口仔又起又伏,在人群中不安到像怕被發現的通緝犯般,都不知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恐慌性心跳,加速,依然。天知地知你知,這個"ex"的眉梢眼角,仍刻在心上耿耿於懷,對方的細微,仍在心中有個戶口存放着未捨得取消。
若然一對"ex"彼此之間的感覺是相同的,那就天下太平,貨銀兩訖亁淨企理,最千差萬錯是我的和平,可能是人家的兵荒馬亂,五個慘;更天意弄人是兩個人遇見對方其實都還是「打瀉晒嘢」,只是不能再走在一起,表面證供若無其事,內裏出血十號風球,十萬個慘。畢竟,兩個人相愛和相處之間,相愛和相愛的深淺、耐力之別,有人零距離,有人天與地。
但無論「前度」是「五毫子前度」還是「打瀉嘢前度」,請問有幾多人能跟前度做回朋友?真朋友喎,有關心沒尷尬、有見面沒其他的朋友,不是所謂「朋友」。
打死我也不信和前度做不做得回朋友是因為"badbreak-ups",好像世上有"goodbreak-ups"這回事似的。基本上,分手總會是肉酸,如果你真心愛過的話。永遠記得MichaelDouglas和KathleenTurner的黑色電影《theWaroftheRoses》,講Rose生與Rose太兩夫婦掟煲離婚時的互相毀滅,對話包括:"Haveyouevermadeangrylove?"答:"Isthereanyotherway?",好恐怖。無論提出分手的是你或對方,情境總是杯盤狼藉。大部份和平分手都是虛偽的,問心吧。而前度可以再見不過值五毫子,蓋因經過日子沉澱,你又成長了,最重要是你的現任很不錯,現在的愛情生活頗愜意,才放得開當天唔識貨的衰佬和蠢婆吧。如果提出分手的是自己,前度值五毫的機會較高,但又可因為歉疚罪愧有負於人而太沉重,五毫變十斤,九九九足金。
告訴表妹最近偶遇「前前度」,發現自己有鋪「和前度做回朋友」的想法。
某下午,坐在小餐廳靠落地玻璃的一張二人枱,和街上一個行人四目交投,大家笑了,他繼續前行隔着玻璃和我擦身而過。三秒後,他自動回帶,繞道走進我的小餐廳,坐在最入面一張枱的我禮貌地走上相迎,他下意識「啤」了坐在我對面的男子一眼,寒暄幾句說上次遇上我也在這附近(多年了,他竟記得),交換卡片,他特意寫上手提電話,才走。一小時後,我還在,他再經過,又繞進來,說我卡片上沒手機號碼(他刻意找過),我便問他的號碼大方即打給他說:有了,他才走,說約出來吃飯吧。
當然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