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吸煙定額罰款通過

違例吸煙定額罰款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三讀通過法例,違例在禁煙區吸煙的人士將被定額罰款1,500元,執法人員有權向違例人士索取姓名、住址及身份證等個人資料,違例者須在21天內繳付罰款,否則會被傳召上庭,判罰更重的罰款,新例容後定出實施日期。不過,廉政公署批評負責執行有關法例的控煙辦公室執法行動阻嚇力不足,巡查行動也容易外洩。

廉署批評控煙辦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檢控禁煙區吸煙由傳票改為定額罰款告票,可加強阻嚇力。但議員郭家麒質疑,控煙辦人員流失率極高,政府應增加禁煙人手及資源。議員李國英擔心,新例將製造更多執法人員與煙民的衝突,政府應提供更多訓練。
廉政公署的年報指出,廉署防貪處對控煙辦執法程序的研究顯示,控煙辦在收到投訴後,在數天至數星期後才進行巡查,令人質疑其阻嚇作用,延遲執法更可能助長貪污舞弊行為。執法行動的保密也不足,行動資料有外洩危險,負責人應在最後一刻才將行動通知巡查人員;控煙辦內部也缺乏審計機制,確保所有投訴都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