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1月互聯網出現疑似藝人淫照,鍾欣桐(阿嬌)與英皇娛樂集團起初指照片是合成照片。一名物流公司文員因為好奇,在網上搜尋有關照片,再透過超連結,將143張照片轉載至討論區與朋友分享。淫褻物品審裁處裁定其中84張是淫褻照片。涉案文員昨日承認3項發佈淫褻物品罪名,還柙候判。 記者:戴國輝
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預審,被告郭鎮瑋(24歲)在庭上突然改口認罪。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案件性質嚴重,很可能判被告監禁,現索閱背景報告,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4日判刑,並充公被告用以犯案的手提電腦。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首次犯案,他當日閱報得知阿嬌及英皇均指網上照片是偽造,淫照案是當時全港市民及媒體的熱門話題,他一時好奇從網上下載有關照片,被告不知他所犯的嚴重性。被告有穩定職業,得到家人支持,雙親及朋友均有到庭。而被告在一間大型物流公司任職文員兩年,現進修某海外大學的函授學位課程,望能輕判。
全是口交照片
案情透露,被告從網上搜尋涉案疑似藝人照片,並將照片上載至塞浦路斯名為「w13.easy-share.com」的伺服器內。
被告從今年1月29日至2月6日,在一個名為www.new-3lunch的討論區發佈留言6次,有留言標題是「警查呀(註:阿)嬌網上假裸照案,原來仲有......連環圖」,內有女藝人的連續動作影像。其間被告將25條超連結轉載至討論區內,其中5條超連結內有140多張藝人淫照。淫審處評定其中84張為淫褻照,全是口交照片。
警先後拘三人
警方透過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取得被告的IP位址及其九龍灣住址。其後在一部手提電腦內的兩個壓縮檔案發現部份涉案照片,被告在警員警誡下表示:「條link係我刊登出嚟,我只係貪得意玩」,「目的係我想將BoBo、呀嬌同栢芝嘅相分享比朋友睇」。
資料顯示,警方在藝人淫照案先後拘捕3名男子。
除本案被告郭鎮瑋外,25歲網民鍾亦天早前獲撤銷控罪,電腦技術員史可雋則否認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案件在10月開審,陳冠希已列於證人名單上。
案件編號:KCCC35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