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銀行准發人民幣債<br>放寬3年盈利紀錄要求

外資銀行准發人民幣債
放寬3年盈利紀錄要求

【本報訊】外資銀行在內地註冊成立的子銀行,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規限將會放寬。剛於上月中結束的中美第4次戰略談話,中方已確認,放寬外資行本地註冊子公司發行人民幣債的限制,消息透露,會將子銀行註冊後須有3年盈利紀錄的要求,改為外資行註冊前在國內設立的首間分行起計,稍後當局將修改有關條例。 記者:劉美儀

接近人行消息指出,由於中央年內仍貫徹從緊的宏觀金融政策,發債會增加金融機構的流動資金基礎,與當局收緊銀根政策不一致,故今年內未必會批准外資行本地註冊公司發債,料最快在明年獲批機會較大。按規定,本地註冊公司透過境內發行人民幣債總額上限,不能超過其註冊資本的50%。
外資行的本地註冊子銀行,根據規定須於註冊後連續3年錄得盈利,方能申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消息透露,人行約於個多月前,曾與個別大型外資行內地註冊子公司會晤,諮詢有關機構對發行人民幣債的意願。

設首間分行起計盈利

《日經新聞》昨引述消息稱,美國財長保爾森上月中旬在中美戰略談話會議上,獲中方官員告知,中國將放寬外資行本地註冊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的要求,由以往規定須具備註冊後連續3年盈利紀錄,改為註冊前在內地設立的首間分行,具連獲3年盈利紀錄便可申請發債,此舉將令大部份在90年代已於內地設立分行的主要外資行,符合規定立即申請。
報道亦表示,新措施將鼓勵其他在內地駐紮的外資企業,透過本土資本市場集資,避免過度倚賴銀行借貸。

業界料最快明年獲批

銀行界消息說,人行在個多月前邀約部份外資行內地註冊子公司會晤,就容許有關機構發行人民幣債的構思進行政策諮詢,但當局未有透露何時草擬暫行辦法或正式申請日期;業界估計,子公司最快在明年獲批機會較大,初期獲准發行的人民幣債,主要是金融債,可計入資本的次級債則要稍後。
業界認為,容許外資行涉足境內發債市場,既有利於子公司資金來源多元化,亦標誌着內地資本市場進一步向外資行開放的發展。
人民幣收市價昨再創滙改後新高,收報6.8530元人民幣兌1美元,升31點子。內地《證券時報》引述市場分析,指人行在考慮加息的同時,可能增加滙率彈性,醞釀推出新的「組合拳」,將目前人民幣兌美元中間價每日上下浮動波幅0.5%,擴大至0.75%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