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洗黑錢七千萬囚三年半

案件速遞
洗黑錢七千萬囚三年半

【本報訊】一名報稱經營滙款生意的中年商人,涉於四年間透過銀行戶口洗黑錢7,256萬元,並將19張假金牛存入他人戶口。商人早前被裁定一項行使假鈔及五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錦昌昨判刑指,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須判阻嚇刑罰,入獄3年半。
控方申請將51歲被告陳昌杰(圖)的戶口內100萬元充公,有關聆訊押後至本月29日處理。案情指被告於去年3月15日,在中環恒生銀行擬將300張金牛存入一女子戶口,被發現當中19張為偽鈔。另揭被告於03年至07年間,處理高達7,256萬元懷疑犯罪得益款項。
案件編號:DCCC6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