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種食品基因改造

九種食品基因改造

【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的調查發現,46種食品中共有9種含有基因改造成份,包括嬰兒食品、豆奶及豆腐,其中一種含量超出自願標籤指引但未有標籤,該中心仍認為未需迫切推行強制性標籤制度。綠色和平表示,當局以寬鬆的準則進行調查,有誤導之嫌,促請當局盡快立法落實標籤制度,保障市民知情權。

一款逾限未標籤

政府於06年7月發出《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訂出食品基因改造物質含量超過5%,便自願標籤的指引。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討論有關指引的成效。食物安全中心的成效評估報告指出,當局抽驗了46個預先包裝食物樣本,發現8個包括嬰兒食品、豆奶及豆腐樣本,含基因改造大豆,其中一個佔大豆總含量八成,超過5%的上限值,但未有基因改造標籤,另一個零食樣本則含3種基因改造粟米。報告指,基因改造物質含量超過5%的食品不多,無迫切需要推行強制性標籤制度。
綠色和平食物安全項目主任周婉蘋認為,當局以5%作為準則,較公眾要求的1%寬鬆,以至只有一個食物樣本含量超出指引,而符合自願標籤,似有誤導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