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司法公正案 四人被判刑<br>林炳昌出動大狀團上訴

妨礙司法公正案 四人被判刑
林炳昌出動大狀團上訴

【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涉行賄造市,後因阻止女秘書作供而引發的妨礙司法公正案,令被喻為「廉署剋星」的律師林炳昌及大律師艾勤賢被判囚四年及兩年半。林、艾等人昨提出上訴,代表林的御用大律師指,林作為一個律師,他只是按客戶的指示行事,並沒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記者:黃幗慧

涉案先科前主席黃創光、其女友徐敏偲、林炳昌及艾勤賢,昨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但黃至今仍下落不明。律政司則覆核黃、林的判刑,另就艾罪脫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作上訴。
就昨日所見,林較兩年前定罪時憔悴,露出剛長出來白髮,他的兒子林威辰及親人都到庭旁聽。

御用大狀曾助毛玉萍

為求洗脫罪名,林派出由三大狀組成的律師團,包括曾代表上海地產前總經理毛玉萍,就造市案上訴至終審庭的英國御用大律師Montgomery。案中徐因擔心黃創光女秘書被廉署拘捕後人身安全受威脅,故向律師求助。Montgomery稱,林參與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並無意圖阻止女秘書向廉署作供,林按客人指示行事,只是履行律師的責任。
Montgomery舉例如果律政司與證人失去聯絡,也會透過發出拘捕令等方法接觸證人。易地而處,林當日為女秘書申請人身保護令目的也一樣。Montgomery將會就廉署銷毀錄音帶及謄本等作陳詞。

大律師艾勤賢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張家俊攝

徐敏偲妨礙司法公正案被判囚兩年半。

代表徐的御用大律師Caplan大有來頭,曾為詐騙綜援的前法官李栢儉求情。他指女秘書被捕後偷偷致電徐,聲稱自己安全,但徐擔心她是否自願與廉署合作,故指示律師與廉署聯絡,但沒要求申請人身保護令。又指控方根本沒有足夠證據指證徐。
黃、徐、林三人被指在04年7月,為阻止女秘書向廉署指證涉造市的黃,訛稱她遭廉署禁錮,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成。艾勤賢向記者透露女秘書是受保護證人的身份,被裁定企圖披露關於一名保護證人計劃參與者身份罪成。
案件編號:CAAR8、CACC248/06、CACC140/07

林炳昌的兒子林威辰昨到高院支持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