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瑞銀前高層毆大狀罰款

案件速遞
瑞銀前高層毆大狀罰款

【本報訊】瑞銀投資銀行前中國區董事總經理李則旻,在時代廣場泊車時,因不忿遭尾隨駕車的大律師指他無能及叫他再學泊車,向對方動粗,扯衣領、抓眼鏡及手臂,令其手機跌地損毀。辯方律師昨求情指,定罪影響其工作及聲譽。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蘇惠德接納案件屬個別事件,被告罪行與性格不符,輕判罰款9,000元。
案情指,被告李則旻於去年9月9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停車場,打傷大律師陳聰枋,及損毀其新力愛立信610i手提電話,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傷人及刑事毀壞罪成立。
案件編號:ESCC4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