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昨午發生驚險交通意外,一輛紅頂小巴,司機開車駛離站頭時,疑只顧望右,未察覺左邊有一名女途人橫過馬路,將她撞倒復捲入車底,頭部僅差半呎險被小巴前輪輾爆。消防員接報到場將女傷者救出送院;小巴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被警方拘捕。
現場為海壩街214號近荃灣街市的紅頂公共小巴站,由荃灣往石圍角。昨午3時許,車站停泊有多輛紅頂小巴。消息稱,62歲姓鍾司機往廁所後,登上排頭位的小巴然後空載駛離站頭。
與此同時,一名孭着手袋的59歲姓宋女子,購物後手拿着兩個白色背心膠袋,其中一個膠袋有數個晾衣架,從小巴車頭左邊的行人路步出橫過馬路,疑未有為意小巴開車駛離小巴站;姓鍾小巴司機聲稱未有留意左邊有途人在車頭橫過馬路,扭軚駛出將該名女途人撞倒,復將她捲入車底前軸下,幸司機及時發現煞停,僅差半呎便將她的頭顱輾爆。
司機涉危險駕駛被捕
消防員接報到場,用氣墊唧將小巴稍為升起,迅速救出傷者及送院,她經急救後情況嚴重。姓鍾小巴司機經酒精呼氣測試證實沒有飲酒,但因涉嫌危險駕駛被捕,事後准以1,000元保釋候查。
香港九龍新界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表示,「女事主好幸運」,他懷疑意外中小巴司機只顧望右邊的倒後鏡,而沒有望左邊車頭及左邊倒後鏡便開車。
他呼籲同業,無論是從站頭或是停車上落客後開車,除了要望右邊倒後鏡外,開車前應先望左再望右,然後再望左邊,確定沒有途人衝出馬路才開車,以減少意外發生。
根據法例,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如其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18個月。
女途人捲入小巴車底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