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小姊弟昨午在天水圍天逸邨家中玩耍,10歲姊姊不滿8歲弟弟向她掟樹枝竟然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揭發小姊弟被獨留在家,兩人事後送院檢驗,其母涉嫌疏忽照顧被警方拘捕助查。
10歲女兒報警揭發
被獨留在家小姊弟姓盧(10歲及8歲),其母親姓胡(32歲),在警署協助調查後准予保釋外出候查,兩周後返警署報到,她聲稱因要上班而獨留子女在家。
現場為天水圍天逸邨逸湖樓一單位,昨午1時56分,10歲姊姊致電報警,指在家中遭8歲弟弟擲樹枝襲擊。警員到場調查,姊姊開門讓警員入屋,警員發現屋內只有小姊弟兩人,並無成年人在家,疑有人疏忽照顧子女,將兩人帶返天水圍警署,並透過電話聯絡其母到警署調查。小姊弟事後由救護車送往屯門醫院檢驗,其母涉嫌疏忽照顧被警方拘捕。
獨留兒童在家可構成刑事罪行,根據現行法例第212章第27條,16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違法,最高刑罰入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