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不能讓曾特首蒙混過關! - 盧峯

蘋論:不能讓曾特首蒙混過關! - 盧峯

實在不明白為甚麼有人說曾特首親身到立法會為政治問責制解畫是從善如流,是體現問責精神的表現!實際上他所做的連門面功夫也不如,更不要說能解釋委任政治新貴的種種疑團,更不要說能平息公眾的憤怒與不滿了!
首先,特首先生是以君臨天下的姿勢介入立法會會議的,他根本沒有打算聽取議員的意見,根本沒有打算回應議員及市民的訴求,議員甚至連發問的機會,連當面質詢的機會也沒有。像這種「我講你聽,不准多問」的態度,能說是體現問責精神嗎?能說是尊重立法會嗎?
從發言的內容來看,曾特首除了不痛不癢的致歉外,根本沒有真正承認錯誤,反而繼續堅持整個招聘過程有高透明度、公平公正、有規有矩。可是,公眾及議員看到的是整個招聘及任命過程完全是黑箱作業,只由少數幾位官員隻手遮天,從推薦到面試到任命一手包辦,其他人則被排除在外。這樣的招聘過程,還能說公開,還能說有高透明度嗎?
此外,曾特首說聘用過程有規有矩更是荒謬絕倫。政治新貴的公共服務資歷、工作經驗、國籍及居留權等理應是最基本的要求,特區政府理應在聘任前有明確的規定,並向公眾說明。但特區政府在招聘時固然沒有向公眾提出甚麼具體的聘用準則,在任命時更明顯出現亂點鴛鴦譜的情況。有的人連實質的工作經驗也不多,有的人不過在親政府政黨幹了幾年,有的人則是在政府服務超過三十年的「元老」。這種毫無章法的任命,還好跟公眾說是有規有矩?
至於國籍及居留權問題更是明顯在鑽《基本法》的空子。《基本法》規定主要官員必須由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擔任;而根據《基本法》的相關文件,外籍人士參政是有限制的,而在政府的角色則主要是顧問方面。副局長是可以隨時署任局長職務的高層官員,他們理應像局長一樣不能擁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偏偏特區政府卻放任自流,對《基本法》視而不見,最初的時候甚至連公佈國籍資料也不情願,即使到現在,特首及特區政府還堅持不需有國籍限制,繼續鑽《基本法》的空子,像這樣的問責制,還能說有規有矩?
不過,最教人難以接受的是曾特首那副嫌公眾及議員「阻住地球轉」的態度,那副只想草草了事的態度。較早前他就曾輕蔑的叫大家多關注其他更有趣的事,不要再在問責制的問題上糾纏。這一回他一而再的說事件應告一段落,議會及政府不應再在此問題上內耗。問題是今次胡亂擴大問責制絕不是曾特首口中所說的小事或無趣的事,而是可能會腐蝕香港政治文化及發展的大事,而是可能會損害文官制度的大事。試想想當任人唯親成為常態,當無規無矩成為任命高層官員的做法時,原來用人唯才、擇優任用的良好傳統將會迅速土崩瓦解。有心從政的人包括公務員往後的努力重點將變成拉關係、走後門、入「馬房」,香港的政治發展則會走上「只問權勢、不講原則」的歪路。像這樣令人憂慮的發展,立法會及市民實在不應輕輕放過,實在該繼續窮追猛打,迫使特區政府修改錯誤的做法,迫使政府停止再擴大亂點鴛鴦的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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