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甕安縣15歲的中學女生李樹芬被姦殺後,兇手逍遙法外,報案的受害人親屬反遭公安毆打致死。是可忍,孰不可忍?
數萬民眾包圍公安局和縣政府抗議,又被官方誣為「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擊政府機關」,調動軍警橫加鎮壓。這就是中央政府宣傳的以法治國?
民眾在內地網站發佈事件的過程,網民發出質疑或批評當局做法的聲音,都很快就被刪除,僅「網易」的新聞就有800多條相關評論,但沒一條能夠顯示出來。這就是中央政府提倡的和諧社會?
內地近年頻頻發生抗議民眾衝擊黨政機關的事件,官方稱之為「群體性事件」,地方政府往往經官方傳媒,將這類事件描述為「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鬧事。
從重慶市萬州區官員毆打農民工,引發市民衝擊區政府;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強拆教堂引發騷亂,到江西隧川交警打死人,引發市民怒砸交警大樓;廣西博白縣抄家滅門式的計生暴政,引發民眾騷亂,似乎不明真相的群眾越來越多、越來越容易受煽動。
欺下瞞上 待秋後算賬
在社會矛盾激化之際,地方政府如此定性群眾示威、騷亂事件,首先是欺下瞞上,既向社會隱瞞了事件的真相,又降低事件的嚴重性,以免上級政府追究官員責任,同時留下秋後算賬的後着。當地官員往往等到事件不受輿論關注後,就開始大報復,將那些所謂煽動者或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甕安騷亂的實質是中學女生被姦殺後,公安徇私枉法所引發的抗議事件,但當局在近300字的聲明中,先是將起因輕描淡寫指為一些人不滿「一名女生死因鑑定結果」,又將事件過程描述為不明真相的群眾受煽動而鬧事,再留下追究打、砸、燒不法分子的伏筆,迴避了當地官員子女涉案的問題,迴避了緝拿姦殺案兇手歸案的問題。
如此草菅人命,豈能不釀成民眾騷亂?如此狡辯,豈能堵住萬民悠悠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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