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青年與校服女童性交候懲

案件速遞
青年與校服女童性交候懲

【本報訊】13歲女童因未成年性交被社署頒佈保護令,她留在兒童院期間透過網上徵友熱線結識一名貨櫃工人,她邀請工人到其住所後與他口交,又應工人要求穿上校服性交。工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總裁判官唐文索閱背景、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11日,工人還柙候判。
被告陳志華(32歲)被控於去年6月21日與13歲女事主非法性交。
案件編號:KTCC4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