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3歲女童因未成年性交被社署頒佈保護令,她留在兒童院期間透過網上徵友熱線結識一名貨櫃工人,她邀請工人到其住所後與他口交,又應工人要求穿上校服性交。工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總裁判官唐文索閱背景、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11日,工人還柙候判。 被告陳志華(32歲)被控於去年6月21日與13歲女事主非法性交。 案件編號:KTCC4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