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兩示威者襲警罪成

皇后兩示威者襲警罪成

【本報訊】去年8月1日,警方在皇后碼頭進行清場行動,將大批示威人士抬離現場,其間兩名抗爭人士涉嫌襲擊三名警員,包括咬手臂、踢腰、插眼及拳打後腦。

棄百萬年薪 投身保育

裁判官指證人供詞可信,昨裁定兩人共四項襲警罪罪名成立,並指兩人罪行嚴重,先索取背景報告,還柙至下月判刑。
辯方求情稱,兩名被告清潔工人馬楚明(52歲)及設計師馮炳德(41歲),分別獲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等多位議員及社福界人士撰寫求情信,指馬多年不辭勞苦投入社會事務,而馮亦放棄年薪百萬的設計師工作,全力投入保育工作,兩人品格良好,因一時失控,並非有預謀犯案。
本土行動成員則在法院外示威,指今次事件未有阻礙他們繼續進行保育行動。
案件編號:ESCC35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