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港人男子串同其印尼籍妻子及三名印傭組成貴利集團,專向在港工作的印尼女傭放高利貸,並扣押她們的僱傭合約及護照作抵押,年息達120至409厘。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啓安指斥集團使用的手法令離鄉別井的外傭添加壓力,認為該港人男子與其妻同為主謀,就二人承認的串謀放高利貸罪名,同判囚20個月。
妻子借貸作資本
現年57歲被告倪朝榮,任職保安員,過去從沒有刑事紀錄。被告的39歲印尼籍妻子Martrisyami為集團主腦。同案另三名24至40歲印尼女傭,則收錢替集團介紹印傭客仔,四人早前已認罪,分別被判囚20及8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角色輕微,只是替妻子向銀行借貸8.5萬元作為放債資金,沒有參與前線借貸工作,但法官認為如沒有他為妻子籌措資金,集團難以運作,而被告亦曾致電一名事主催債,角色同屬主腦人物。
案情指,一名印傭事主遭同鄉友人偷去護照及僱傭合約作借貸抵押,友人已回鄉,事主則經常收到催債電話,於是報警。
警方拘捕案中所有被告,並搜出69名印傭的護照副本、僱傭合約及欠單等文件。被告警誡下承認,其妻每借貸一千元,每月收息150元,其中50元分予介紹客仔的同黨。
案件編號:DCCC1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