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醫猝亡少女 裁定死因不明

留醫猝亡少女 裁定死因不明

【本報訊】少女腹痛入屯門醫院留醫13小時死亡案,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小時,一致裁定少女死於不明疾病引起的代謝性酸中毒,死因不明。陪審團建議剖屍程序應在死後48小時內進行,而化驗報告須在一個月內完成,並須詳細記錄抽血過程。死者家人昨不滿裁決,但須徵詢法律意見才決定會否索償。

發現罕見糞石

死者為15歲陳晃玲,於去年2月20日傍晚6時許在屯門醫院留醫,檢驗初步斷定為腸塞或盲腸炎,陳小腸輕微脹大,須插胃喉替腸道減壓,但她兩度拔喉,至凌晨12時半,出現發燒、血壓及血氧低。至2時許,驗血結果顯示她血酸嚴重中毒,情況相當危急,但找不到原因,惟至2時23分她心臟停頓,經搶救後送往深切治療部,至4時34分死亡。
法醫剖屍結果發現死者的小腸有一粒一吋多的糞石,甚為罕見。推斷為糞石致小腸腸壁充血,細菌入血,致出現敗血病,繼而血酸中毒,影響身體器官機能致死。而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柏良曾作供時指,死者死後7天才剖屍及抽血檢驗,結果受到污染的可能相當大,不可依靠以找出死因。
案件編號:CCDI-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