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洗黑錢 新措施下月實行<br>強制律師索取客戶資料

打擊洗黑錢 新措施下月實行
強制律師索取客戶資料

【本報訊】為配合國際間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香港律師會7月1日起推行新措施,要求律師處理改名、買賣樓宇、轉讓資產等事務前,都要向市民索取身份證明文件、公司真正股東、資金來源等資料。客戶不交資料,律師有可能不提供服務。律師一旦發現可疑交易,需依法向執法機構舉報。 記者:雷子樂

律師會會長黃嘉純表示,新措施推行後,律師處理每宗個案的時間自然增加,但會否提高收費,則由個別律師自行決定。他指出,客戶需交代清楚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地址證明、職業等;公司客則需清楚交代董事的身份證明文件、公司實益擁有人、董事會決議案等詳情。

一年追溯期 須補回資料

律師何君曉表示,新措施為協助打擊販毒、有組織犯罪、恐怖分子融資等清洗黑錢犯罪活動。律師會根據一些原則,判斷每宗個案是否有不尋常交易。例如客戶在極短時間內要進行大額買賣、存入大量現金到身份不明人士戶口、報稱是公司董事的人士看似由幕後人士操縱等。若律師發現客戶的交易有可疑,會進一步要求交代資金來源以記錄在案。
新措施推行後,律師有一年追溯期,即須追回去年7月1日起個案的資料。黃嘉純不肯估計新措施會揪出多少宗洗黑錢個案,但相信大部份市民都願意奉行。
清洗黑錢一般經過精密部署,黃嘉純表示,律師不是偵探,也無「X光眼」,「如果啲文件表面上係真確,我覺得律師已經履行咗應有責任」。保安局資料顯示,警方、海關及廉署05年共凍結13.6億元「黑金」,全年接獲可疑交易舉報約1.3萬宗。

7月起律師客戶須提供資料

身份:個別人士
須提供資料:
‧身份證、護照、旅遊證件等
‧地址證明
‧職業或商業詳細資料

身份:公司
須提供資料:
‧實益擁有人或控制權結構
‧董事或委託人身份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香港律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