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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小姊弟玩命爬牆,你認為誰人應為事件負上責任?為甚麼?
我認為小孩的父母要負責任,因為他們不做事,只取綜援,無理由兩小孩也不能照顧。一定是他們疏忽。──手機短訊
真的不知所謂,是極不負責任的父母,連自己都養不活,何苦要生育下一代?既然把孩子帶來這世間,就有必要照顧他們,給他們最好的。不一定要住豪宅,最基本把家居打理得亁淨,自己都活得舒適些;不用返工,睡到日上三竿,不理仔女死活,當普天讚嘆母親偉大的時候,此女是否汗顏?──薯仔
我認為,做媽媽的也是無可奈何的,一個人要帶兩個頑皮的孩子,還要操持家務,很辛苦。畢竟才26歲的女人,自己都不定性。這次事件,給她一個嚴重的教訓,要她承擔責任,既然孩子生出來,就要負責。
希望輿論在這次事件上,不要質疑社工和社會福利署沒有做工作。──chkin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