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替女人挽手袋這個現象,算不算是港式拍拖文化呢?
一男一女走在街頭,各自手挽肩挎自己的袋子,那是朋友;
一男一女走在街頭,男人挽着女人的手袋,那是情侶;
一男一女走在街頭,男人抱着孩子,女人揹着奶粉尿片袋,那是夫婦。
所謂拍拖,女人爭取的,似乎是不挽手袋的特權。真奇怪,明明十個港女有九個已經加入「手袋教」,沒有一個兩個名牌手袋壯膽的,幾乎沒臉見人。
也試過有人替我挽手袋,一次而已,那是一次相當糟糕的經驗,我亦步亦趨跟着那個人,生怕我們失散在鬧巿的人群裏。我的手袋不名貴,可是銀包、身份證、車牌、泊車卡、手機、鎖匙、散銀、八達通……統統在裏面,那個平價布袋給我的安全感似乎遠大於一個男人。
從那以後,我開始想一個問題,女人為甚麼把自己的手袋交給男人呢?以此證明她對他的絕對信賴?只要跟他在一起,她交付一切也無懼無悔?那麼,何必給他手袋,給他身家便是。手袋與信賴似乎扯不上關係。
我想起另一種挽手袋的人:工人。假日出巡,工人背上揹着奶粉袋,左手抱着少主,右手挽着女主人的手袋。女主人兩手空空、趾高氣揚走在一旁。那是一種無聲的宣示,她是主她是僕,她對另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支配權。
猜猜看,港女把自己的手袋交給港男,是怎樣一種心態?是信賴的象徵?還是支配慾的膨脹?抑或是主權的宣示,宣示她擁有了某個男人,只有她,可以讓他快樂如神,或者卑微如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