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與港交所(388)聯合公佈,今日起全面簡化交易所參與者的批核,及交易所參與者的員工及大股東之註冊及核准程序。有關改變將大幅減低經紀向證監及港交所呈交文件的工作量,免除證監與港交所在監管經紀工作上的重複,但申請成為交易所參與者的其他要求維持不變。估計新安排生效後,每年節省向港交所呈交的文件約有5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