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市民投訴被警員無理要求脫衣搜身,警方從下月1日起實施新的搜身指引,規定警務人員必須有充份理由及清楚指示下,才可對嫌疑人進行搜身。對於被帶返警署但未被扣留的人士,若要搜身,警員需要詳細記錄原因及有關的資料,以保障市民。
需獲得疑人同意
警務處行動處處長古樹鴻,昨午出席在將軍澳舉行的「好市民獎頒獎典禮」時透露,下月起推出的新搜查疑犯程序,已向前線人員講解及進行培訓。消息稱,新指引規定警務人員在向疑人搜身前,需先向疑人作出解釋及獲得對方同意後才進行,防止對方事後反口。
另古樹鴻在回應記者的提問時,承認本港協辦奧運馬術有一定程度的風險,警方會高度戒備,採取任何應變措施。但警方至目前為止,沒有收到任何有關香港將成為恐怖襲擊的情報,風險評估級別仍然屬於中度;而警方也沒有收到任何團體通知,會在馬術比賽期間舉行遊行及示威。
40名獲獎的好市民包括33男7女,他們協助警方拘捕30多名涉及盜竊、爆竊、行劫、管有危險藥物、不小心駕駛和非禮等案件的疑犯。其中一名得獎者為銀行女職員林寶玲,她因機警及時阻止電話騙徒詐騙一名老婦八萬元。林昨憶述經過時說,去年12月12日她在美孚新邨的銀行當值,一名老婦在家中接到一名騙徒的電話,指其兒子欠債不還,要她代兒子清還八萬元債項。老婦信以為真,到銀行櫃位要求提款八萬元。
林說見老婦提取的金額大,覺可疑曾問她提款何用,事主謂自用並堅持提款離去。未幾,事主的丈夫獲悉妻子接獲電話騙徒電話,即時通知銀行,林獲悉立即趕至事主美孚住所,及時阻止事主將錢拿給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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