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輕母親於清晨趕上班而獨留一對年幼子女在家,豈料三歲長子玩打火機,與兩歲妹妹同被嚴重燒傷。該母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疏忽照顧罪,指當日臨時接通知提早上班,當夜班的丈夫罕有地超時工作,她又找不到人照顧子女,致發生不幸。裁判官許肇強指本案為家庭慘劇,接納被告因工作所需,並非為娛樂,將判刑押後至7月9日,被告准保釋以候感化報告。
手指腳趾變形
曾姓26歲女被告,案發時當麵包店售貨員。她早前已承認兩項虐兒罪,惟法庭質疑她的行為是否屬故意疏忽,擱置其認罪。控方昨進一步詮釋,被告早知兒子有玩打火機前科,但她離家時所做的預防措施不足,應要找成人照顧兩童,卻獨留兩幼童在家,危險性頗大,故足夠支持控罪。
裁判官最後接納控方陳詞,裁定被告兩項疏忽照顧罪成。控罪指她於去年8月26日在屯門井財街一單位,故意或疏忽照顧三歲大長子及兩歲大次女,令他們受到不必要苦楚或損害。
黃姓女律師求情稱,被告今年四月再誕下一名男嬰,她與丈夫於事發後為照顧子女,均無法工作,現靠七千多元綜援金生活。
律師交代兩童最新的傷勢報告時指,長子的傷口已癒合回家,每兩星期接受物理治療,但次女的臉、背及手腳達二級程度燒傷,部份手指和腳趾燒至變形,進行切除手術,目前仍留醫接受物理治療,並學習如何應用餘下的手指腳趾。
子有玩火前科
被告聽聞子女的傷勢,不斷抽泣,庭警在旁向她遞上紙巾抹淚。其時,律師聲音亦變得顫抖,指被告每日前往探女兒及照顧一對兒子,否則撐不下去。被告因一時疏忽,影響子女一生,她明白日後自己要承受惡果,希望法庭考慮事件中她為了生計,並非找尋娛樂,望能輕判。
案情指,被告離家前將煤氣及電器等關閉,因長子有玩打火機前科,她已將打火機放在櫃頂,又致電通宵工作的丈夫及老父前來照顧孩子,惟未能聯絡兩人。其後鄰居發現火警報案,消防員到場將兩名燒傷兄妹救出送院,妹妹兩成皮膚燒傷程度達二級。
案件編號:TMCC4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