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跑馬地昨凌晨發生一宗懷疑女人非禮女人案。一名在酒吧飲至半醉的女文員,由一名剛認識的年輕女子攙扶回家,怎料「引狼入室」,被女色狼強剝衣服侵犯。女事主帶醉反抗,遭人拳打腳踢,更被利器割喉受傷。警員接報到場時,女色狼已逃去無蹤,警員稍後將女事主送院敷治,並將案件暫列作非禮及傷人案處理。
消息稱,案中女事主30餘歲,任職文員,與家人住在跑馬地,她獨居其中一個唐樓單位。警方消息稱,女事主前晚往大坑一家酒吧消遣,其間認識一名年約20餘歲的女子,雙方言談甚歡,至翌日凌晨時分,兩人結賬離開,前往事主位於跑馬地的住所,繼續飲酒談天。
現場消息稱,女事主當時已飲至半醉,由女伴攙扶回到家中。其後,有人強行脫去事主的衣褲企圖不軌,事主不斷反抗,兩人在單位內激烈糾纏,事主除被人拳打腳踢外,更遭利器割中喉部流血,女色狼稍後離開上址逃去無蹤。
事主致電報警,其間懷疑仍未酒醒加上情緒激動,警方誤以為她在家中割喉自殺,警員趕至現場大廈,發現大廈鐵閘鎖上,情急之下召消防員到場將鐵閘撬開,然後上樓將頸部流血的女事主送院治療。
女性也可被控強姦
消息稱,事主送院後經醫生初步檢驗,發現她除了頸部受傷,下體也有傷痕。警方根據事主所述的事發經過,將案件暫列作非禮及傷人案處理,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警方根據事主提供的資料,現正追緝案中的女色狼,並估計該名女色狼是一名同性戀者。
女人非禮或強姦同性的案件在本港並不常見,不過近年女性涉及性犯罪的數字卻逐漸上升,根據統計處去年發表的一份報告中的治安統計數字顯示,06年有四名女子因強姦罪被捕,13名女子因非禮罪名被捕,數字是過去10年(96至06年)同類案件被捕女子人數的兩倍。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本港法例,若女性以性道具暴力侵犯另一女性的性器官,可被控強姦。
跑馬地非禮案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