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高級警員與任職銀行分行經理的妻子,涉於99至07年,向警務處訛稱妻子未有及不符合資格向其僱主領取房屋津貼,騙取警隊批出夫婦入住宿舍的申請。夫婦被控欺詐及企圖欺詐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7月16日進行預審。
首被告羅華勝(47歲),案發時任職高級警員,次被告為其妻子羅佩儀(45歲),渣打銀行分行經理,兩人獲准保釋。控罪指他們於99年11月至07年10月,向香港警務處警察宿舍組訛稱,羅佩儀未有從其僱主及不符合資格領取房屋津貼,誘使警務處批准羅華勝入住宿舍。
案件編號:ESCC3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