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股東糾紛、已於06年3月正式結業的盛世資產管理,其大股東蔡光華昨被證監會作出譴責,並向其施加罰款57萬元。證監會發現,蔡氏在一隻基金的宣傳資料內,誤報盛世透過該基金投資的票據的信貸評級,由於蔡氏接受該票據發行人支付的佣金,但沒有向客戶披露,因此可能引起潛在利益衝突。
未披露收受佣金
由於收受佣金可能影響盛世的投資意見,而蔡氏沒有確保投資顧問備存向客戶提供意見的紀錄,亦沒有監督向客戶提供的投資意見是否合適。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因客戶倚賴投資顧問意見作出投資決定,投資顧問有責任以符合客戶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以及向客戶披露所有重大資料,從而避免利益衝突。
資料顯示,早於1990年創立的盛世投資,風頭一時無兩,皆因控股股東蔡光華雖佔50%股權,但卻邀得「賭王」何鴻燊四太梁安琪的兄長禤偉旗為第二大股東(約30.3%權益),禤氏並擔任主席一職以收「名人效應」;餘下股權則由蔡氏的妻舅傅子民持有(蔡太為傅氏妹妹),三人關係本來相當密切。盛世除了提供顧問服務,亦有基金管理業務,該行亦因主要替台灣客買美國基金,在業內赫赫有名。
不過,兩名創辦人傅子民及蔡光華在05年底反目成仇,人事大亂,盛世旗下對冲基金更被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勒令暫停買賣,涉及資產逾8億美元。該行最終因未能滿足本港證監的經營要求,在06年3月關閉。證監會網站顯示,蔡光華現時不隸屬任何持牌法團,亦不容許就證券提供意見和提供資產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