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邨師奶涉嫌向貧苦鄰居放高利貸,年息高達3,428厘,又威迫債仔交出提款卡。女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自辯時,承認有貸款予案中事主,但從沒有收取任何利息,更指其中兩名花名「大儍」及「儍B」的事主經常向她索錢買東西吃,而「大儍」多次向她借貸共2,000元後,從沒有還款。
人稱「華姐」的被告廖元華(55歲),於去年6月至12月間,向5名債仔借出200至1,000元,年利息達520至3,428厘,被控借出高利貸、刑事恐嚇等七罪。
被告昨否認曾收取事主利息,又表示她曾與一名常在邨內「蝦蝦霸霸」、外號「鬍鬚光」或「十四號喪光」的男子結怨後,該男子經常辱罵她,又曾挑撥「大儍」及「儍B」打她,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