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倉過去15年將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出租牟利,卻將民間團體拒諸門外。有團體批評,位於私人項目的公共空間形同「冇王管」,民間團體無法向政府部門申請使用,管理公司又隨意拒絕申請,市民無法真正享用這些「偽公共空間」。
申請表演「費事傾」
藝術團體「好戲量」自今年3月以來,在時代廣場嘗試進行街頭表演近40次,每次均遭大批保安人員百般阻撓,往往是管理公司報警收場,令表演告吹。該團體藝術總監楊秉基稱,以往意識不到時代廣場是公共空間,今年初知悉真相後,便不斷接觸管理公司希望申請表演,結果連機會都沒有,「佢哋閂埋門,傾都費事傾。」
另一團體本土行動今年也曾在時代廣場舉行藝術活動4至5次,同樣遭保安人員阻撓。成員朱凱廸說:「如果我哋人多,保安員就會寬鬆啲,淨係遞張告示要我哋睇;但如果人少,好似有一個小丑去表演,管理公司次次都報警。」
03年7月至05年3月期間租用時代廣場地下公共空間的星巴克咖啡店,據了解,當年因為有市民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投訴,後轉介屋宇署跟進而被迫撤走。星巴克表示,當年是根據時代廣場就租務協議的條文所作出的要求而關閉該店,由於上址不再是星巴克租用範圍,不願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