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布村發現60個 疑為捉野味<br>非法捕獸籠山頭密佈

大布村發現60個 疑為捉野味
非法捕獸籠山頭密佈

【本報訊】新界鄉郊非法捕獵情況嚴重,上水雙魚河畔的坑頭大布村更是重災區,近期有村民發現約60個大小不一的捕獸器滿佈山林,漁護署人員接報到場撿走17個捕獸籠。但非法獵人旋即上山佈下十多個鐵籠陷阱。村民指當地常有黃麖、果子狸及金錢龜等珍貴野生動物出沒,成為獵人搜捕對象,但當局卻束手無策。 記者:黃學潤、關英傑

村民阿華表示,非法獵人在大布村放置捕獸籠偷獵動物已有一年多,數量不算多,但時有村民的狗隻離奇失蹤,懷疑因誤入捕獸籠遭殃。去年底他飼養的小狗被困捕獸籠,幸及時發現替牠解困,否則凶多吉少。
最近兩個月,有村民上山時在山腰一帶的隱蔽叢林中,發現有近60個捕獸陷阱,其中大部份是捕獸籠,另有數個具殺傷力俗稱「山豬剪」的捕獸器,村民認為事態嚴重,恐會誤傷人類於是向漁護署投訴。

大埔野豬狩獵隊一頭獵犬,今年初於捕豬行動中誤踏捕獸器,痛極掙扎。 大埔野豬狩獵隊提供圖片

獵人連溪邊亦放捕獸籠,估計是捕捉金錢龜或乘動物飲水時捕捉。

獵人專捉果子狸和箭豬

村民阿華續說,那些捕獸籠大的有4呎高、6呎長,小的有2呎高、3呎長。他說:「捕獸籠有大有細,相信獵人希望大小通殺,由野豬、箭豬、果子狸到金錢龜逐隻捉。」其後漁護署人員到場,雖然未有發現捕獸器,但撿走了17個捕獸籠。可是一星期後他再登山時,卻又發現多了十多個新的小鐵籠。
上月中,阿華帶領記者上山找尋捕獸籠,坑頭村山路偏僻崎嶇,記者要撥開野草,跨過矮樹才能前進,最後來到山腰一處隱蔽叢林的小平地上,果然發現四至五個捕獸籠放於地上,每個兩呎高獸籠內都掛有一束青綠色未熟香蕉。阿華說:「睇嚟獵人啱啱嚟過放餌,呢類籠最啱捉果子狸同箭豬。」記者其後又在不遠處的叢林發現四、五個同類鐵籠陷阱。

果子狸及野豬(右圖)等動物被不法之徒搜捕作野味販售。

村民促漁護署加強巡查

其後,阿華又帶記者下山到一處河溪視察,並指着溪邊說:「呢度咪有個籠囉!」記者定神看去,果然發現一個兩呎長鐵籠放於溪邊,阿華解釋:「個籠應該係用嚟捉金錢龜嘅!放喺溪邊,等隻龜落水自己跌落個籠。」阿華表示希望漁護署加強巡查,令非法獵人無法偷獵動物。
對於有獵人放置捕獸陷阱,坑頭村村長李觀生說未接相關投訴,他強調放置捕獸籠捕獵動物違法,建議村民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傷及村民或行山人士。

獵人陷阱市民獵犬也中伏

【本報訊】本港法例規定,放置捕獸籠或捕獸器均屬違法,不過仍然有人知法犯法。「捕獸籠、捕獸器問題有幾嚴重?連我哋狩獵隊嘅獵犬都中伏就知啦!」大埔野豬狩獵隊隊長楊佳權稱,今年初狩獵隊一次捕獵行動中,他們一頭作先鋒唐狗獵犬跑上叢林探路,未幾傳來狗吠慘叫聲,他以為獵犬遇上野豬展開肉搏,趕上山時發現獵犬左前腳遭鋒利捕獸器夾着,動彈不得,獵狗痛極掙扎越夾越緊,最後狩獵隊撬開捕獸器才將牠救出。
對於上水坑頭大布村發現大批非法捕獸器,漁護署表示關注,現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下有兩條法例禁止放置捕獸器具,其中一條規定,任何人使用捕獸器都要向漁護署申領牌照,私下放置屬違法,法例中捕獸器定義包括任何陷阱或狩獵器具,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

今年3月在元朗採藥的男子遭捕獸器夾傷,要消防協助拯救。

捕獵受保護動物囚一年

另外該法例亦禁止任何人捕獵受保護野生動物,罪成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近年曾發生市民誤遭捕獸器所傷意外,今年3月,元朗公庵路白沙村及粉嶺軍地,8日內先後發生兩宗市民行山時遭捕獸器夾傷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