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旅遊發展局向前總幹事臧明華追討14萬元醫療保險費差額不果,極有可能在一、兩星期內向她採取法律行動。旅發局主席田北俊昨天透露,臧明華與局方商討還款問題期間,提出一些「極不合理」的要求,就算他身為主席亦無權答應;若臧明華堅拒「回水」,旅發局不但會向她採取法律行動,更會「爆大鑊」踢爆其無理訴求。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上月1日發表的報告,已力促當局向臧明華追收14萬元醫保差額;可惜至今已一個半月,臧明華仍然拒向旅發局交還差額。田北俊昨天對臧明華此舉感到「少少失望」,指收數過程比想像中複雜。
田北俊透露,臧明華原本願意退還款項,但期間提出的部份要求卻不合理,令旅發局無法答允,「有啲訴求,就算我作為主席,或者係理事會成員都冇權答應。」他沒有清楚指明臧明華提出了甚麼要求,只稱局方已由律師草擬文件,希望臧明華盡快在兩星期內回覆,否則該局會向她採取法律行動,並會公開她曾提出的要求,以及旅發局不能應允之原因。
可能要求免受刑責
由於警方與廉政公署於帳委會發表報告同日已開始跟進有關個案,有政界人士分析,臧明華提出的訴求之一,可能是希望交還醫保差額後,免受法律刑責。立法會帳委會委員、民主黨單仲偕指出,雖然不知道臧明華提出了何種不合理訴求,但指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干涉警方與廉署進行的刑事調查,強調若旅發局向臧明華發出最後通牒仍不果,「咁就應該唔好再拖,再發律師信告佢。」
帳委會另一成員鄭經翰也指,臧明華的舉動反映她不服帳委會的建議,他認為旅發局不應再讓臧拖延事件,當局應盡快就事件進行刑事調查。
公民黨譚香文更直斥:「錢佢(臧明華)係一定要還,但唔可以還咗就話佢無法律責任,唔係畀咗錢就可以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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