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船務文員涉於四個月內,恐嚇家中印傭,以拒絕發薪要脅,迫她性交,又曾趁印傭替他按摩時,企圖將她強姦。惟一次文員母親撞破兒子侵犯印傭時,竟不責怪兒子,反而痛斥印傭,印傭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求助。 記者:戴國輝
涉案文員張浩貫(37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企圖強姦、非禮及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三項控罪,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8月7日,等候律政司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三萬元保釋外出,不准離開香港或接觸控方證人。
脫光衣服要求按摩
控方昨在庭上反對被告保釋時指,被告於去年12月起聘用女事主,與被告一家四口在石硤尾一單位同住。今年2月某日,事主在家中工作時,被告脫光衣服,要求事主為他按摩,但突然將事主推落床上,脫去她的外褲及內褲,大力揑她的胸部,事主不斷反抗,被告最終射精至事主的衣服上。
控方續稱,印傭受辱後曾向僱傭介紹所的職員求助,職員建議事主報警,事主擔憂一旦報警,可能會失去工作,決定啞忍。被告自始變本加厲,多次迫事主與他性交,若她拒絕,便不會向事主發薪。
被告堅稱清白無辜
直至本月2日,一直與被告同住的母親,撞破被告與事主共處一室,正在發生性行為,事主隨即向被告母親投訴,反而遭她斥責,事主忍無可忍,決定報警,但被告接受警誡時,堅稱清白無辜。
代表被告的律師昨指被告沒有案底,與妻子育有一名八歲大兒子,母親患有高血壓。
辯方指除了事主的口供外,警方沒有其他佐證,企圖強姦一事,只是一場誤會,事主亦無即時報警,希望法庭能批准被告保釋候訊,最終獲裁判官接納。
案件編號:KCCC3588/08